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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1-04 11:46 作者: 来源:出国处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3月1日播出):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办发[2009]12号《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的通知》。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出(境)旅游活动。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出(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出(境)审核审批工作。
二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出(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出(境)的费用。
三是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对因公出访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认真审核。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团组在国外(境)外停留时间。要对出访团组执行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出访报告进行评估。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审批以及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的,要追究责任。
四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各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出访团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对发生公款出国出(境)旅游问题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是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出(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等行为。
六是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要高度重视查处公款出国出(境)旅游案件,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曝光。
七是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制度。外事管理部门要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外事审批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清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要完善因公出国出(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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