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外办下发的《关于规范因公出访请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外出【2014】64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任务请示件格式,因公临时出国(境)原表格请示件将统一改为文字式请示件,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因公出国(境)任务报批实施新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的报批请示将由原来的表格式改为文字式,并要求说明:出访的必要性、出访主要任务、出访天数、费用和邀请函、团组信息公示情况及结果、出访记录及列入年度出访计划情况等。
2、、文字式请示及附件和新的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文件(样式附后)可从徐州市外办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
3、县处级团组需提供出访请示件15份,其他团组请提供出访请示5份。
4、上报出访请示的同时,还需提供:
A.《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3份);
B.《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结果》(3份);
C.《因公出国(境)单位负担经费审核表》(3份)
D.《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厅级团及非经贸团每人4份,其他团组每人3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出国处胡永飞、袁一 电话:0516-80800162、837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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