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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6 11:10 作者: 来源:转载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5月16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

    联合公告指出,“债券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和香港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与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利于稳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债券通”遵循两地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北向通”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联合公告说,香港与内地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债券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回应市场参与者实际需求、获得相关监管许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债券通”。

    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包括: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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